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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学,你也是“档案合伙人”!

点击:460次发布日期:2026-06-09作者:管理员


2026年6月9日,我们迎来了第19个国际档案日,本年度主题为“档案与时代同行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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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我是“档案”——

你可能觉得我很严肃,

其实我每天都在记录你的故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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📚档案≠过期文件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,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各类活动直接形成的,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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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单说:

◆ 你交的作业、写的论文

◆ 你参加活动的照片、获奖证书

◆ 老师们的教案、课题资料

◆ 学校印发的每一份通知、会议记录

只要有保存价值,就可以成为档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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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知道吗?《档案法》第五条说:一切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,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。

你不是旁观者,你是档案的“合伙人”!

🏛️高校档案有“专法”

国家专门为高校制定了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27号)。其中明确:

◆ 高校档案包括招生、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材料

◆ 高校应当设立档案室,有条件的可建档案馆

◆ 档案工作要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

所以,档案不是可有可无的“后补材料”,而是学校必须做好的“法定功课”。

🗓️2026:“十五五”开局之年,档案怎么走?

“十五五”时期(2026-2030年),国家档案事业有五个总体要求:

1.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为主线

2.以持续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

3.以积极有效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中心任务

4.以加快推进档案工作数字转型和智能升级为主攻方向

5.以一体推进档案教育科技人才发展为重要保障

特别是数字档案馆(室)建设,国家档案局2025年印发《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实施办法(试行)》,要求逐步实现档案资源数字化、管理规范化、利用网络化。

这意味着——未来的高校档案,你坐在宿舍就可以一键查档!

 

🧠有趣的小知识:档案可以“长”这样

◆ 📀电子档案:和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(《电子档案管理办法》国家档案局令第22号)

◆ 📱社交媒体档案:学校官方微信、微博发布的内容,如果反映重要活动或决策,也需要归档

◆ 🎓学生成长档案:不只是成绩单,还有社团经历、志愿者记录、创新创业材料……这些都是你未来的“人生证据”

🎯你现在就可以做的事

√ 保管好个人材料

● 录取通知书、学生证、成绩单

● 证书、聘书、奖状

● 发表文章的刊物、参与项目的证明

√ 培养“归档思维”

● 问一问:这份材料以后还会用到吗?

● 想一想:它能不能证明我做过这件事?

√ 了解档案法规

● 知道自己的查档权,也明白保护档案的义务

√ 期待并参与

● 学校的档案工作会越来越规范、越来越智慧

● 你也可以向档案部门建议:哪些材料值得保存

🌟档案与时代同行,也与你同行

国际档案日的意义,不只是让档案工作者被看见,更是让你我明白:

每一份普通材料,都有可能成为未来的历史证据。

每一个普通人,都可以是档案的创造者、守护者、利用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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📌本文主要依据

➢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(2020修订)

➢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》(2024)

➢ 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27号)

➢ 《电子档案管理办法》(国家档案局令第22号)

➢ 《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实施办法(试行)》(2025)

➢ 2026年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精神及“十五五”规划方向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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