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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职责

点击:599次发布日期:2024-10-30作者:管理员

  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学院教学机构,下设综合科,主要负责思政课程、形势政策等的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。学院根据院系二级管理规划和发展情况优化资源配置,实行系部自主管理。

1.负责制订本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、阶段性发展规划和思想政治课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
2.制订和健全本部门的教学、行政和科研管理制度。

3.负责马克思主义宣传教育。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建设要求,开展“四史”教育,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“三进”工程实施。

4.负责思想政治理论、形势政策和国家安全等课程的教学工作。

5.负责思政课教学各环节的组织和管理,抓好思政课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和教研室建设。

6.负责本部门教学改革、科学研究、学术交流、科技推广和社会服务工作,负责本部门教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。

7.负责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,制订思政课教师发展规划和培训计划,选拔培养专业带头人,加强教师团队建设,组织实施教师培养、考核和教学工作量核算。

8.负责本部门教学运行的管理工作。参与制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,并组织实施;组织教学活动,对教学各环节进行检查监督;组织实施各门课程的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。

9.负责学院思政实践教学活动开展。调查、挖掘、研究区域红色革命文化资源,推出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及实践意义的研究成果。

10.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等工作,指导学生社团活动。

11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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